关于起重机改造及型式试验问题的咨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17 09:57 浏览次数 :
我公司现在与甲方进行一台500t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及改造合同洽谈,该起重机2012年出厂,因生产需要,使用单位计划将该起重机加高2米,起升高度由8米增加到10米。
我公司有550t的同种结构形式的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但型式试验报告的样机起升高度为9米。
请问:
1.型式试验报告起升高度与要改造的设备起升高度差1米,我公司能否进行改造?
2.如果能进行改造,改造后的起重机是否需要重新做型式试验?如果不需要做型式试验,那么报监检时提供给检验机构的型式试验资料应该提供我公司的还是原制造单位的(原制造单位已注销)?
总局回复:起重机械改造含义,请查看《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起重机械改造,无需型式试验,但需改造告知和改造监督检验。